防范非法集資小知識
發布日期:2020-03-13
一、什么是非法集資??
非法集資是指法人、其他組織或者個人,未經有關部門批準,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行為。目前我國刑法規定了四種非法集資類的犯罪,它們分別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、集資詐騙罪、欺詐發行股票、債券罪和擅自發行股票、公司、企業債券罪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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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非法集資的四個基本特征:?
(1)未經有權機關依法批準;?
(2)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即社會公眾籌集資金;?
(3)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貨幣、實物、股權等其他形式的還本付息;?
(4)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目的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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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非法集資的典型手段:?
非法集資的手法花樣翻新,主要有以下六種典型手段:?
1、假冒民營銀行的名義,借國家支持民間資本發起設立金融機構的政策,謊稱已經獲得或者正在申辦民營銀行的牌照,虛構民營銀行的名義發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。?
2、非融資性擔保企業以開展擔保業務為名非法集資,主要有兩個方面:一是發售虛假的理財產品,二是虛構借款方,以提供借款擔保名義非法吸收資金。?
3、以境外投資、高新科技開發旗號,假冒或者虛構國際知名公司設立網站,并在網上發布銷售境外基金、原始股、境外上市、開發高新技術等信息,虛構股權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許諾高額預期回報,誘騙群眾向指定的個人賬戶匯入資金,然后關閉網站,攜款逃匿。?
4、以“養老”的旗號,表現為:一是以投資養老公寓、異地聯合安養為名,以高額回報、提供養老服務為誘餌,引誘老年群眾“加盟投資”;二是通過舉辦所謂的養生講座、免費體檢、免費旅游、發放小禮品方式,引誘老年人群眾投入資金。?
5、以高價回購收藏品為名非法集資。以毫無價值或價格低廉的紀念幣、紀念鈔、郵票等所謂的收藏品為工具,聲稱有巨大升值空間,承諾在約定時間后高價回購,引誘群眾購買,然后攜款潛逃。?
6、假借P2P名義非法集資。即套用互聯網金融創新概念,設立所謂P2P網絡借貸平臺,以高利為誘餌,采取虛構借款人及資金用途、發布虛假招標信息等手段吸收公眾資金,突然關閉網站或攜款潛逃。定義:指法人、其他組織或者個人,未經有關部門批準,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行為。目前我國刑法規定了四種非法集資類的犯罪,它們分別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、集資詐騙罪、欺詐發行股票、債券罪和擅自發行股票、公司、企業債券罪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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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識別非法集資的方法:?
1、對照銀行貸款利率和普通金融產品的回報率是否過高,多數情況下明顯偏高的投資回報很可能就是投資陷阱。?
2、通過政府網站,查詢相關企業是不是經過國家批準的合法的上市公司、是不是可以發行公司股票、債券、國家規定的股權交易場所等。如果不具備發行、銷售股票、出售金融產品以及開展存貸款業務的主體資格,就涉嫌非法集資。?
3、通過查詢工商登記資料,查明相關企業是否是經過法定注冊的合法企業,是否辦理了稅務登記等。如果主體身份不合法、不真實,則有欺詐嫌疑。?
4、看是否陽光操作。如果主體身份不合法、不真實,則有欺詐嫌疑。非法集資往往具有隱蔽性,其主要方法是通過親戚朋友互相介紹,再發展下線。有的通過編制所謂“好項目”在地下操作,不敢在市面上公開出售。廣大市民投資理財一定要堅持陽光操作,購買那些在市場上公開發售的理財產品,千萬不可參與“黑市交易”。?
5、關注、查詢媒體報道。一些影響較大的非法集資犯罪,相關媒體多會進行報道,要通過媒體和互聯網資源,搜索查詢相關企業違法犯罪記錄,防止不法分子異地重犯。?
6、咨詢法律專業人士,審慎決定。對親朋好友低風險、高回報的投資建議和反復勸說,要多與懂行的朋友和專業人士仔細商量、審慎決策,防止成為其發展下線的目標。?
7、了解投資的資金去向。正規的投資項目都清楚的說明吸收資金的用途,投資者也能夠了解自身的錢投出去到底干了什么。